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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岛(中国)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

院属各班级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【2020】20号)、《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、以及《半岛在线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就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制定如下细则:

一、成立2020年半岛(中国)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

组 长:刘奇玉

副组长:邓辉 聂志军

成 员:马忠石 周平 周方高 曾春蓉 王奕祯 陈功 曾思妍

赵文静彭宇璇 张永祥 文鹏 聂正梅

二、参评原则

(一)坚持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
(二)严格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审,真实准确,不弄虚作假。

三、参评对象

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四、参评条件

(一)思想品德好,平时表现优异,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%。

(二)成绩优秀,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%,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CET-6成绩合格。

(三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(四)曾担任过班长、团支书、院级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(含副部长)以上、社团部长任一职务。

(五)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个人综合奖励。在学业成绩、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(含省级)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
(六)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8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具体如下:

(1)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(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 全文收录,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;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。

(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(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
(5)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(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)。

(6)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(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)。

(7)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(一)学生个人申报。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后,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参照评审标准自行申请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学生按照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》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《(2019—2020学年)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,需随表报送),并提供1套《半岛在线注册学生成绩档案表》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《半岛在线注册学生成绩排名表》(成绩表都须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),以及1份《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》。

(三)学院推荐。学院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,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,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。

(四)公示。初选名单确定后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评选结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(五)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统一在“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进行提交,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,签章后交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。

(六)根据学院推荐情况,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,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报经学校研究审定后,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经省教育厅审核、汇总后,统一报教育部审批,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为准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所填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虚假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,并视情况给予处理。

半岛(中国)学生工作办公室

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